右江民族医学院“民族团结之花”推荐条件(参考)
2020-11-24 17:59  

右江民族医学院“民族团结之花”推荐条件(参考)

 

一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,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,牢固树立“三个离不开”的思想。

  二、自觉学习宣传和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积极组织和参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,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热爱各族人民,在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。

  三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,努力巩固和发展“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”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,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,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,敢于同各种破坏民族团结、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。

  四、发挥自身优势,积极帮助民族师生解决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的困难,切实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学校民族团结事业和工作中起表率作用。

  在援弱救助、扶贫济困、防控疫情、抢险救灾、处置突发事件等现实重大活动中能够发扬各民族团结、互助、友爱精神,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。

 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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